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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9-01 点击次数:


相关培养单位:

为加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实践效果,请根据《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实践环节管理办法》(校行发【2014】45号)和《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做好2018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要求

(一)考核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主安排,按照专业领域组织考核。相关培养单位成立3-5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考核小组,在校内校外导师成绩评定基础上负责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进行考核审定。
  (二)完成专业实践环节研究生须提交《湖南工商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见附件1,简称《考核表》),其中须完成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总结报告,同时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培养管理”版块的“社会实践登记”栏提交本人实践总结报告。《考核表》实践单位栏须有实践单位签章。

(三)专业实践成绩评定由校内外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主要成果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评定;考核小组根据导师成绩评定,结合研究生实践总结报告,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等级。其中考核结果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30%。
  (四)未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合格者,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二、考核结果录入提交、活动总结与材料归档

(一)考核组织完成后,各培养单位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培养管理”-“社会实践审核”栏审核并录入已参加完专业实践考核的专业实践成绩与考核意见。

(二)做好专业实践工作总结(参考格式见附件3)。全面总结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主要成绩、成果及主要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不足与今后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并就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与质量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三)考核组织完成后请培养单位做好本单位专业学位实践环节全过程相关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四)请相关培养单位于11月30日之前将本单位《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本单位专业实践工作总结材料的纸质档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与工作总结材料的电子版发xwb1003@126.com

 

1 湖南工商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表.doc

2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3 专业实践工作总结(参考格式).docx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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