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1 2 3 4 5 6 7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5-19 点击次数: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与学校本学期总体工作部署,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工作,现将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任课教师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后开展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方案任课教师报开课学院审核后组织实施。
   2、具备线上考核条件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采取多样化、符合课程特点的方式进行考核;不能实现线上考核的,在下学期期初学生返校后再组织开展课程考核工作,闭卷考试原则上在下学期期初学生返校后组织。返校后考核组织按以往课程期末考核要求执行。
   3、拟定本学期考核的课程在本学期放假最后一周之前完成,拟定下学期期初考核的课程在开学初第一个月内完成,考核完成后两周内任课教师完成课程成绩系统录入和考核存档材料提交。各开课单位收齐汇总成绩材料于下学期开学两个月内统一报研究生院。
   二、线上考核
   1、任课教师要明确和告知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组成,做好过程考核成绩(即平时成绩,包括线上考勤、课堂互动、线上线下作业等)和课程结课考核成绩(考试或考查成绩)的评定与记载,并做好过程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2、线上考核建议采用线上答辩、非标准答案试题、课程论文(设计)、案例分析、读书报告、设计作品等考核形式进行。
   3、课程考核前任课教师填写《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考核备案表》(见附件)报开课单位审批。
各开课单位汇总本单位各门课程考核情况,填写《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6月5日前报研究生院。
   4、任课教师于课程考核完成后两周内将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考核存档材料报开课学院存档。
   5、任课教师应将考核安排提前落实通知到每一位选课研究生,确保全部选课研究生能够顺利参加课程考核。因疫情原因或受条件所限无法参与考核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缓考(申请表见附件),待返校后再进行。
   6、各培养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线上教学课程考核的审核及落实安排。任课教师和考生要严格遵守学校课程考核相关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补考及其他
   1、毕业研究生课程补考(含本科补修课程)请培养单位联系开课单位在6月5日之前完成。非毕业研究生2019-2020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采取课程论文形式补考的在本学期期末完成,采取考试形式补考的在下学期开学返校后两周之内组织完成。专业课补考由开课单位组织,公共课(英语、政治)补考由研究生院组织。
   2、所有须补考的研究生,均须向开课单位提出补考申请(见附件),联系开课单位干事老师邮件申请,公共课(英语、政治)补考申请邮箱:120126442@qq.com。
请各开课单位于5月29日前,将本单位研究生课程补考安排汇总表(见附件)报研究生院备案。请各开课单位及时向补考研究生公布课程补考安排。
   3、拟在下学期期初考试的课程,任课教师同样须按照《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试卷模板》出同等要求的A、B两套试题,提交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请任课教师本学期期末完成命题并提交学院审核。课程考核相关表格均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培养-考试页面下载。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电话:0731-88688232。

 

附件:

附件1 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课程考核备案表.docx

附件2 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补(缓)考申请表.doc

附件4 2019-2020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课程补考安排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9日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号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