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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5-18 点击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05号),现将开展2020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请人须为各学位授予单位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年龄不超过60岁。

(二)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学位授予单位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三)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研究能力。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四)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为6人左右。

(五)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项报告书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已获得立项的项目或其中的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申请人可以选择《2020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内课题申报,也可以自选课题申报。

二、申报限额

省级推荐项目12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各培养单位限申报1-2项。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者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交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评审产生推荐项目,汇总交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拟定推荐申报项目名单,报学校审定并公示后推荐参加省学位与研究生教研教改项目申报。

四、申报时间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0年6月5日前将本单位推荐申报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与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均一式十份)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报送研究生院,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电子档与纸质档,电子档使用PDF或WORD版本,汇总表须单位负责人签字,培养单位盖章。

 

联系人:周怡年 联系电话:88688376

电子邮箱:xwb1003@126.com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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