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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4-22 点击次数:



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现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与组织

1、对2019年立项的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由培养单位和导师组织开展。

2、对2018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创新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其中一般项目结题由培养单位和导师组织,重点项目结题由研究生院组织。

二、结题要求

1、项目取得预期成果,取得的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及资助号;
2、须是项目负责人取得与项目相关的本人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

三、材料提交与报送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材料电子版交导师审核后报所在培养单位。结题报告请按“姓名-项目名称—结题报告”命名,成果材料按“姓名-项目名称—成果材料”命名,发表的论文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结题报告材料还须有两位专家(不含指导老师)的结题评阅意见书(附件3)

2、培养单位汇总、审核材料并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5)及审查通过的项目的《结题报告》与成果材料,于5月9日之前报研究生院,发邮箱:xwb1003@126.com。相关材料纸质版及专家结题评阅意见书于正式返校开学后两周之内报研究生院,其中《结题报告》须导师签署意见和所在单位签章,研究成果与结题报告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其他事项

1、2019年立项的创新项目如达到结题要求,可不用提交中期检查材料,直接提交结题材料。

2、项目不能按时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研究生院批准。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题的创新项目可以延长期限6个月至12个月,但须在论文答辩前完成项目结题。


附件:

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3、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专家评阅意见书

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5、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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