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10-22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商学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校研字〔2018〕4号,见附件1),为促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成果,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学校启动2019年“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
研究生本人自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在特定范围内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成果级别按《湖南商学院科研成果与科技领军人才认定及奖励办法》(校行发〔2019〕22号)执行(附件2)。
三、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具体见《湖南商学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奖励范围填写《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表》(附件2),并将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纸质版及成果电子版(扫描版或PDF版)交所在培养单位。其中论文成果电子版须信息完整,按封面、目录页、论文页及封底顺序扫描或合并,按“姓名-刊物名称-级别”命名。
(二)二级培养单位审核。二级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合格后,由二级培养单位填写《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请汇总表》(附件3),汇总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牵头,会同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复核通过后,研究生院报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
(五)公示。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并发放奖金。
五、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将申报材料:《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请汇总表》、《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表》及成果复印件,均一式一份,于11月5日(星期二)下午17:00前报研究生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请汇总表》与成果电子版发邮箱:xwb1002@126.com。
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88688232。
附件1 关于印发《湖南商学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关于印发《湖南商学院科研成果与科技领军人才认定及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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