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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22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商学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校研字〔20184号,见附件1),为促进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成果,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学校启动2019“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范围

研究生本人201871日至20191031日期间,在特定范围内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成果级别按《湖南商学院科研成果与科技领军人才认定及奖励办法》(校行发〔201922)执行(附件2)。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具体见湖南商学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奖励范围填写《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表》(附件2,并将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纸质版及成果电子版(扫描版或PDF版)交所在培养单位。其中论文成果电子版须信息完整,按封面、目录页、论文页及封底顺序扫描或合并,按“姓名-刊物名称-级别”命名。

(二)二级培养单位审核。二级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合格后,由二级培养单位填写《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请汇总表》(附件3汇总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牵头,会同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复核通过后,研究生院报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

(五)公示。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并发放奖金

五、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将申报材料:《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请汇总表》、《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表》及成果复印件,均一式一份,于115日(星期下午17:00报研究生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请汇总表》与成果电子版发邮箱:xwb1002@126.com

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88688232


附件1  关于印发《湖南商学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关于印发《湖南商学院科研成果与科技领军人才认定及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  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表.docx

附件4  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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