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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省级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样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10-10 点击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9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样检查的通知》(湘教通〔2019304号)现将开展我校2019年省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样检查(以下简称抽检)工作。

一、抽检范围

本年度抽检的范围是20182019学年度我校授予硕士学位的论文,主要是全日制研究生、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的学位论文列入下一年度抽检范围。 

省教育厅今年将重点抽查以下学位论文:

(一) 2018年开展的省级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中,通讯评议结果含“较差”等次的学位论文所在学科和指导教师指导的学位论文。

(二)20182019学年度指导硕士学位论文超过6篇或者博士学位论文超过4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三)学校组织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在职人员的学位论文。

(四)根据20182019学年度学位授予情况确定的学科。

二、抽检内容

全面检查学位论文的质量和学术水平,包括论文的选题与综述、论文的创新性及论文价值、科研能力与基础知识、论文规范性等方面。

三、抽检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将 20182019 学年度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名单汇总报至省教育厅。

(二)省教育厅按照重点抽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抽检的学位论文名单。

(三)各培养单位将省教育厅确定的列入抽检名单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按“双盲”评审的要求送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汇总后报省教育厅。

(四)省教育厅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组织论文“双盲”通讯评审。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在201910月25日前将2018-2019学年度硕士学位授予人员的信息数据库附件1),填写要求见湖南省2018-2019学年度学位授予人员的信息数据库字段规定表附件2)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年度学位授予人员名单见附件3(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201911月5日前,省教育厅将确定抽检论文名单并反馈我校。

(三)201911月9日前,各培养单位按省教育厅下发的抽检学位论文名单将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文档或后缀为DOC格式的WORD文档)以及汇总数据库报至研究生院。

1.论文内容必须与授予学位时的原文一致,不得修改,且须符合“双盲”评审的要求,不得出现反映作者、指导教师及学位授予单位信息等的文字内容。

2.每篇论文单独命名,学位论文命名规则为:省市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CJ/cj学号_LW.PDF或省市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CJ/cj学号_LW.DOC,如: 43_010101_学号_LW.PDF。特别说明:(1)各字段连接符为“_”(ASCII码95),非“-”;(2)如无二级学科代码,则按照“一级学科代码”+“00”,如“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代码为“1201”,则对应二级学科代码设为“120100”。

3.学位论文采用统一格式的封面(附件4)。

4.本次论文抽检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教育部学位中心制定的抽检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5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人员的信息数据表.xlsx

附件2:湖南省2018-2019学年度学位授予人员的信息数据库字段规定表.docx

附件3:年度学位授予人员名单.xlsx

附件4:学位论文封面式样.doc

附件5:抽检硕士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体系.doc

联系人:周怡年  联系电话:88688376

电子邮箱:xwb1003@126.com

   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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