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9-06-17 点击次数:
因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我校2019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非事业编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在校表现和综合能力相结合。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研究生期间有课程考试不及格的人员;
2.研究生期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
3.研究生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在提交的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行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不能毕业授予学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3人。具体岗位服从学校安排,要求为我校2019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年龄在28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由研究生院负责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并通知2019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7日——6月2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填好的《湖南工商大学非事业编应聘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给研究生院研工办周唯老师。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研究生院和人事处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果由研究生院负责公示。
(四)考核
1.开考比例:按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
2.考核方式:采取结合笔试、面试、在校表现考核的方式。
(1)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文字综合能力。
(2)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工作态度与价值观、自我控制与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3)在校表现考核。综合研究生院、所在培养单位、导师等各方面的意见。
(4)考核总成绩计算及公布。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在校表现成绩占30%,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入围考察对象。考核总成绩及考察对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院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替补不超过2次)。
五、聘用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研究生院、人事处提出拟聘用人选,经学校审定后,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签订后拟聘人员可到岗实习,并按学校规定领取实习工资。待获得学历学位证后办理入职手续(如未能按时毕业则取消入职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所聘岗位学校确定的非事业编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688074(研究生院 周老师)
附件:
研究生院、人事处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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