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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5-22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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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建设,推动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湖南商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校研字〔2018〕6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以现代教育理念为指导,以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为目标,深化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改革,按照教育部“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的课程建设标准,力争形成一批反映学科发展前沿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学科点发展特色与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的研究生优质课程,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申报范围与条件

1.申报的课程原则上应是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研究生公共学位课与专业学位课,近三年连续开设且上课人数较多的研究生课程。

2.申报立项的课程教学内容应符合研究生课程体系和培养方案的要求,注重教学内容的学术前沿性;强调教学方法和人才培养过程的创新性;有良好的前期教学基础。

3.申报课程须有一支结构合理、学养深厚、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2年以上研究生教学和培养经验。课程教学团队原则上应由3名具有较高水平、能够独立完成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一名教师具有正高级职称。

4.申报课程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在教育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等教改研究和实施方面成绩显著。

三、限额申报

2019年拟立项建设6-8门研究生优质课程。各研究生教学单位限报1-2门。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课程申报人填写《湖南商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初审。

(二)二级单位初审推荐。课程所在单位结合申报课程建设内容和教学效果等情况进行初评,确定推荐课程。

(三)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对课程所在单位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评审。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组织会议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建设的研究生优质课程。

五、立项资助与项目管理

1.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获准立项的研究生优质课程学校给予4万元的建设经费。

2.项目管理按照《湖南商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校研字〔2018〕6号)实施。

3.立项课程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工作,精心组织,认真规划,加强支持和服务管理,以强有力的管理和条件来保障优质课程建设的有效实施。

六、立项优质课程建设中期检查

课程建设中期,课程教学团队应及时向研究生院提交优质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报告(附件4),具体内容包括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建设经费使用情况、阶段性成果等。凡未及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或提交的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学校将暂缓(或停)拨下一阶段的建设经费,并限期整改。

、材料提交

1.申报课程所在单位于20196月14日前汇总本单位课程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课程申报提交材料:《湖南商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湖南商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

2.已立项优质课程建设教学团队于20196月14日前将优质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报告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邮箱:xwb1003@126.com。

联系人:周怡年;联系电话:88688376

 

  

        附件1:关于印发《湖南商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湖南商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湖南商学院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 湖南商学院优质课程建设中期检查报告.doc

                              研究生院

                                                                    20195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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