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10-08 点击次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413号),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鼓励创新,促进高层次创新性人才脱颖而出,现开展我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以及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不包括论文答辩前已获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二、推荐限额
我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数目限额为4篇,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2篇。我校湖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数目限额为2篇,将从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产生本培养单位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定我校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以及我校推荐的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在学校网站公示。我校拟推荐的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结果经公示30天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2018年10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并将湖南商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DBF格式)交至研究生院,同时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与存档原文一致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式十本,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不能以书代替论文。
2.湖南商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3)一式十份,与相应的硕士学位论文放在一起。
联系人:周怡年 联系电话:88688316, 18670951925
电子邮箱:xwb1003@126.com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湖南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 2018 413号).doc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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