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6-14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一、奖励对象和奖励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奖励范围仅限研究生本人所取得,且在特定范围内的学术成果。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具体见《湖南商学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根据奖励范围填写《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表》(附件2),并将成果佐证材料原件交所在培养单位。
(二)二级培养单位审核。二级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二级培养单位填写《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将《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表》和成果佐证材料原件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牵头,会同科研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
(四)评审委员会评审。复核通过后,研究生院报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
(五)公示。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文并发放奖金。
四、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将本单位《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请汇总表》、《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表》和成果佐证材料原件(各一式一份),于6月29日下午17:00前报研究生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xwb1002@126.com。
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88688232
关于印发《湖南商学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1:湖南商学院“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评审办法
附件2:院士研究生学术成果奖申请表与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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