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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10-16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2018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8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对象

2018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预计20186月底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即为2018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拍摄时间

201710月28日(周六)16:20-17:00。

三、拍摄地点 

日新楼(第二教学楼)C309

四、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文件的精神要求,图像信息采集必须由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统一办理。请各培养单位通知到本单位预计毕业的每一研究生,按规定时间与要求参加图像采集。在采集前组织研究生仔细核对本人信息(见附件),并请各培养单位指派一名研究生负责组织本单位现场拍摄事宜。信息核对反馈与采集相关名单10月20日(星期研究生院培养办。

2. 同学们按学号顺序排队依次进行拍摄,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着装要端庄、整齐,所穿上衣要避开与肤色相近的黄色、浅黄色、及与照片底色(蓝色)相同或相近的颜色。

3.如特殊原因不能当天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图像信息采集的同学,请于12月底之前自行与新华社湖南图像采集中心(长沙市迎宾路175号)联系拍。其散拍业务时间:每周星期三。学校代码:10554。联系人:唐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731-82250811、82684582。 自行联系拍摄的纸质照片请同学务必以本人联系方式收取交给所在培养单位 

4.研究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而影响学历学位证书的制作,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5. 在相片采集工作结束后60天左右,参与图像采集的研究生本人务必登陆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校对本人图像信息。

6. 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18日(星期三)前将相片采集工本费(新华社规定价格:每人18元)收齐统一财务处收费科,并以学院为单位将缴费票据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人:颜老师;联系电话:88688232。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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