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3-29 点击次数: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校办发【2017】2号)安排,结合校历和我校研究生教学实际,现对清明节期间研究生放假安排与课程调整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日,共3天;
2.4月1日(第六周 星期六)按4月3日(第七周 星期一)的课表上课;
3.原定4月1日(第六周 星期六)课程顺延一周;
4.4月4日(第六周 星期二)为清明节法定假日,当天课程停授不补。
请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做好相应调整,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任课教师,请培养单位通知本单位学生。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29日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号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