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1 2 3 4 5 6 7

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10-08 点击次数:



根据《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现开展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结题对象   

(一)对2023年以来立项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

(二)对2022年以来立项未结题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一般项目的结题由培养单位和导师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二、工作要求

(一)中期检查

1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报告项目的研究进度、导师指导情况、项目经费开支情况;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及项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2负责人指导教师对项目进展、导师指导、经费使用、研究成果、学术报告总结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二)结题验收

1、项目取得预期成果,取得的专著、论文(含学位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须标注“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及资助号”;须是项目负责人取得与项目相关的本人排名第一或者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湖南工商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

2、项目负责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连同相关成果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交导师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后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组织结题审核并签署结题意见。结题报告材料还须附两位专家不含指导老师的结题评阅意见书附件3

3所在培养单位组织结题评审。请所在培养单位按照项目结题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研究生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对项目经费使用、研究成果、报告总结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对于符合要求的一般项目,报学校审批后进行结题发文公布。

三、材料提交

(一)培养单位将《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4),与中期检查材料、审查通过项目的结题报告及成果材料(一式一份)118日之前报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邮箱:hutbpyb@126.com。其中结题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使用白色铜版纸。

(二)项目负责人提交的中期检查与结题报告电子版,请按“姓名-项目名称—中期检查报告/结题报告”命名,成果材料按“姓名-项目名称—成果材料”命名,发表的论文成果应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扫描件。

材料提交相关要求详见《注意事项》(附件5

联系电话:88688232;联系人:老师。

 

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zip

附件:

1.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2.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报告

3.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专家评阅意见书

4.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汇总表

5.注意事项

 

 

          研究生院

                                2023108


版权所有 © 2019 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湘ICP备19022342号 湘教QS3-200505-000476
地址:长沙市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