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3-10-11 点击次数:
各二级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98号,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 号)、《湖南工商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22〕17号)要求,现启动2023年省级与校级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单位在职在岗的教师或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各单位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
3.申请项目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4.原则上应组成项目组申报,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5.各单位推荐的教改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主持的项目应占三分之二以上。机关行政人员不计算为一线教师。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重复申报:已承担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项目尚未结项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项报告书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等。
(二)申报类型、范围及限额
1.申报类型。本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课程思政专项项目三类。
2.立项范围。选题可以参考《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也可以自行选题。支持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与探索方面的课题申报。优先支持高校围绕服务“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开展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题研究,积极支持学位授予单位联合相关行业企业就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尤其是工程类研究生培养开展课题研究;鼓励跨学位授予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
3.申报限额。省级项目7项(含1项课程思政项目)、校级项目10项左右。
(三)申报时限
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之前。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者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与项目论证(活页)(附件 4),交所在二级单位。
2.二级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初审,择优推荐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资格复查并组织评审,拟定推荐名单,报学校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省级推荐申报名单与校级立项名单。
(五)材料提交
1.推荐申报的项目须提交《项目申报书》(一式一份)与项目论证(活页)(一式十份)。
2.二级单位汇总申报项目材料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起报研究生院。
二、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一)对往年立项未结题的省级、校级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申请中期检查提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6、附件7,一式一份),申请结题验收的提交结题验收材料。
(二)结题验收材料
1.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8、附件9)。
2.结题附件材料:封面与目录(附件10)、立项文件、项目申请书、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
3.结题报告书及相关结题材料均一式两份,文件夹以“主持人姓名-项目名称-结题验收材料”命名。
中期报告、结题验收材料(含汇总表,见附件11)同申报材料一起,请于2023年10月26日前报研究生院。
立项申报、结题验收项目材料均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外贴上相应项目申报书、结题验收报告书封面。
电子文档发邮箱:hutbpyb@126.com。联系电话:0731-88688232。
附件:附件1-11.zip
1. 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号通 〔2023〕298号)
2. 2023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项目论证(活页)
5.202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6.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7.湖南工商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8.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及成果鉴定书
9.湖南工商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10.结题附件材料封面与目录
11.202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报告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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