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迎接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中期检查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11-02-26
点击次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同意实施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学位〔2010〕8号)、湖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2008—2015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通知》(湘学位〔2010〕2号)、《湖南商学院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项目建设规划》(2009年3月制)以及湖南商学院申硕立项建设工作的具体情况,为确保我校申硕立项建设2011年中期检查合格,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简称&“申硕立项建设工作&”)是全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以申硕立项建设工作统领全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立足建设,全力以赴,圆满完成立项建设的各项指标任务,确保中期检查合格。
二、工作职责
(一)湖南商学院申硕立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立项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对立项建设负总责。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欧阳峣 唐未兵
常务副组长:王明高
副组长:柳思维、夏继春、雷厚见、李泽华、彭进清、杨虹
曾伏秋、陈丽影、廖明星、聂国卿、刘国权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四春 王明高 王建明 文 坚 龙兴海 阳端科 朱开悉
朱开悉 刘国权 刘天祥 刘定平 刘 青 李 革 李日保
李泽华 李定珍 李立芳 杨 虹 杨峥嵘 杨良奇 陆远如
张漾滨 张贵华 邹乐群 沈海祥 陈丽影 易松芝 欧阳峣
欧阳资生 周鲜成 郑宪春 胡 穗 钟志平 柳思维 柳德荣
高守贵 夏继春 聂国卿 唐未兵 杨学锋 黄福华 黄艳娥
彭进清 董汉湘 曾伏秋 雷厚见 鄢 茵 廖明星 谭军良
潘 健 甘德健 周鲜成 熊卫平 秦晓红
办公室主任:王明高(兼)
办公室副主任:胡穗(兼) 李定珍(兼) 周鲜成(兼)
秘书:李永新
(二)专门工作小组
1、综合工作组
工作职责:统筹学校申硕立项建设工作,具体负责制定申硕立项建设工作政策,确定中期检查具体时间,加强与国家学位办和省学位办的联系。
组长:欧阳峣 唐未兵
副组长:胡穗
2、校长报告组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中期检查的校长报告(含提炼我校申硕立项建设的特色和亮点的汇报材料),完成申硕立项建设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长:唐未兵
副组长:胡穗
3、综合材料组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学校申硕立项建设材料总目录;制定中期检查表;全面整理各申硕立项建设学科和相关职能部门申硕立项建设中期检查材料;收集、整理和装订附件材料;完成申硕立项建设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长:王明高
副组长:李定珍
4、宣传材料组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我校为地方经济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建设成效的宣传。
组长:夏继春
副组长:甘德健
5、人才建设组
工作职责:负责申硕立项建设学科人才队伍建设,完成申硕立项建设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长:夏继春
副组长:谭军良
6、后勤、基建、保卫组
工作职责:负责申硕立项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负责建设期间和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的综合协调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与安全;负责校园环境建设与综合治理工作,完成申硕立项建设领导小组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长:彭进清
副组长:王建明
7、督查组
工作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立项建设中期检查、终期验收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违反工作职责、工作质量低劣、无正当理由没有执行和完成任务的负责人和教职员工实行诫勉谈话、行政问责。
组长:陈丽影
副组长:朱斌
(三)申硕学科
工作职责:负责本学科建设工作,落实并确保如期完成本学科各项建设指标。收集和整理立项建设中期检查和验收所需要的本学科数据和资料,保证数据资料的有效性、真实性。
各学科带头人及联系校领导名单如下:
理论经济学学科带头人:唐未兵;联系校领导:唐未兵
应用经济学学科带头人:欧阳峣;联系校领导:欧阳峣
工商管理学科带头人:黄福华;联系校领导:彭进清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带头人:王四春;联系校领导:李泽华
法学学科带头人:杨峥嵘;联系校领导:王明高
(四)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与本部门相关规划任务的建设,确保如期完成相关建设任务,并负责提供该部分的相关资料。协助完成各学科相应项目的建设。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项工作责任人,分管该职能部门的校领导为负责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负责校领导名单如下:
党政办负责人:胡 穗;负责校领导:唐未兵
宣传部负责人:甘德健;负责校领导:夏继春
科研处负责人:周鲜成;负责校领导:王明高
学位办负责人:李定珍;负责校领导:王明高
人事处负责人:谭军良;负责校领导:夏继春
财务处负责人:阳端科;负责校领导:李泽华
教务处负责人:易松芝;负责校领导:杨虹
本科教学评建办公室:负责人:鄢茵;负责校领导:杨虹
资产处负责人:王建明;负责校领导:彭进清
后勤基建处负责人:熊卫平;负责校领导:彭进清
图书馆负责人:柳德荣;负责校领导:李泽华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文坚;负责校领导:彭进清
招生就业处负责人:杨良奇;负责校领导:曾伏秋
五、经费保障
将申硕立项建设经费列入2011年预算,为申硕立项建设工作提供切实的经费保障。
六、责任追究
执行《湖南商学院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院行发[2005]21号),对违反工作职责、工作质量低劣、无正当理由没有执行和完成任务的负责人和教职员工,追究责任。
湖南商学院
2011年2月26日